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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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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5025次  来源:党务工作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值此佳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纪委要求,不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厚植清廉根基,筑牢廉洁堤坝。同时,以节点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把加强作风建设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快递“隔空”送收礼、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等公款旅游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加值班费、津贴补贴或者实物福利;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娱乐活动,及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严禁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强化精准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将坚持严的基调,挺纪在前,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等工作部署不力而出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举报邮箱:ndcyxy_dwb@163.com

 

 

                                          中共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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